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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新技术学院 编辑:新技术学院   审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点击:[]

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压紧压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疫情学校高质量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防疫大战仍在继续,没有暂停,更没有终止。国际疫情形势严峻,国内输入性病例不断增加,无症状感染者时时刻刻潜伏在我们身边,目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很重,疏忽懈怠、麻痹大意都有可能让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毁于一旦。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市有关要求,保持对疫情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抓紧抓实抓细新形势下学校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加强校园常态化管控

1、严格管控校门。每个校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禁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外单位因公来访,由接待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报备,领取临时通行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所有进入校园和小区的人员、车辆(含车内人员),严格落实“四必”工作要求: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

2、坚持凭证(卡)出入。校内教职工和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出入,其他人员一律凭出入证通行出入证由保卫处负责统一办理①教职工家属,需提供基本信息和健康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核;②租(借)住人员,需提供基本信息、健康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由校内户主负责承办,资产处负责审核房源性质原则上只限有个人房产证的房屋才可自主租借,其他房源不准租借离退休及遗属住户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审核。所有办证所需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安全可靠,对材料不齐不实者,一律不予办理。证件必须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三、加强重点人群疫情排查防控

确诊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愈后复阳者和境外返校来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服从管理,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尽早检查、及时处置;对特殊困难教职工独居老人家属,相关单位要加强关注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压紧压实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原则,严格防控纪律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要求本单位教职工及家属自购水银体温计,每天自觉坚持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同时向学校防控办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学工部、各教学学院要继续做好学生的体温检测管理与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校内户主责任,要摸排掌握租借人员详实信息,坚持“能不租借就不租借、能收回就收回”原则,如因租借住人员对疫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追究户主相应责任。纪委、监察处要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管控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我们再次警醒全校师生:疫情并没有结束,校内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外出,不走亲访友,外出时必须持绿码、勤洗手、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时刻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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