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试讲、面试,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拟确定饶宪东、黄琳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5年7月9日至7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组织人事处或纪检委员办公室反映。组织人事处:0712-2345083;纪检委员办公室:0712-2345861。
姓名 | 性别 | 学位/学历 | 硕士就读学校 | 招聘岗位 | 用人单位 |
饶宪东 | 男 | 硕士研究生 | 湖北大学 | 专任教师 | 文法系 (公共课部) |
黄琳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华中农业大学 | 专任教师 | 智能制造系 (生物化学系) |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9日